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 持续关注能源发展
2023-06-01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 持续关注能源发展
2023-06-01 00:00:0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能源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坚定推进绿色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说明》指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由业务类别、应用事项、业务环节、信用分类、信用监管措施和法规政策依据共6方面内容组成。
其中,信用分类指在应用事项中,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归集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后,按照信用状况划分为A[100—85分),B[85—70分),C[70—40分),D(40分及以下,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均为此类)四类。
本清单的应用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表彰评优和其他共5类业务,根据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可采取具体信用监管措施共计36项。
以下为原文
关于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规〔2023〕16号
各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推进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2〕191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现予印发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23年2月9日
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
2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会。
会议围绕推动2023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结了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总体发展情况,梳理了2023年重点工作考虑,听取了上次月度形势分析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国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了相关措施建议,并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新突破。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7万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31.3%、占全国新增发电量的81%,已成为我国新增发电量的主体;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98.7%、风电平均利用率96.8%、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8.3%,持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
会议强调,2022年10月份形势分析会以来,有关单位积极推动解决会上提出的配套电网送出工程纳规、新能源分批次并网等问题,成效比较明显。当前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还面临部分地区消纳空间不足,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困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还存在“电网等项目”“项目等电网”和“电网等规划”等问题。要切实加强政策供给和行业服务,推动解决各单位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从量的增长向质量双增转型。要加大力度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调度,网源一体推动,确保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按时建成并网投产。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我国新能源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风电光伏年新增装机1亿千瓦以上、年发电量1万亿千瓦时以上已成为新常态。2023年,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抓好行业政策供给;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围绕“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重点推动各类试点示范和各项行动计划;要继续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按月调度和行业监测监管,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我国能源发展趋势
(一)突出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并开展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开发利用
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的基础性地位,煤炭是能源安全保障的“压舱石”“稳定器”。在我国已探明的一次能源资源储量中,油气等资源占比约为6%,而煤炭占比约为94%。这说明,煤炭是自主保障最可靠的能源类型,因而长期坚持煤炭清洁高效与可持续开发利用是应有之义。
我国煤炭工程技术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争优势,为产业升级、高质量“走出去”创造了基础条件。然而,煤炭开发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利于提高煤炭绿色、安全、可持续开发水平。着眼未来,开展智慧煤矿建设和智能化开采应用,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驱动煤炭产业创新升级;引导煤炭行业在加强主业的同时进行多元化发展,提高优质产能与革新产品类别并重。
我国一半以上的煤炭用于发电,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开发规模的增长,燃煤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持续下降,但燃煤发电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仍是电力供应的主力;燃煤发电除继续承担保障电力供应的主体责任外,还将为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消纳提供灵活调峰服务。在开展节能、应用灵活性、供热等方面技术改造的基础上,推动燃煤发电朝着高参数、大容量、智能化方向发展,侧重新型动力循环系统、智能燃煤发电等技术研发,促进电力装备技术升级、发电用能结构转型。
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取得重大进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气化、煤直接液化、煤制烯烃、煤间接液化等技术开展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应用,可替代石油消耗约3×107 t/a,成为保障能源安全的新战略路径。着眼未来,提高煤化工产业大型化、园区化、基地化建设水平,结合资源禀赋条件,有序开展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宁夏宁东、新疆北部地区的大型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
目前,煤炭清洁(绿色)转型进展较快,煤炭作为清洁能源进行应用态势良好。然而,煤炭的高碳属性决定了行业低碳转型发展任重道远,突破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和经济瓶颈是未来应用的关键之处。
(二)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并使之成为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迅速、成本下降明显,与化石能源的经济性差距逐步缩小,在部分应用方向初步具备了市场竞争力。随着关键技术革新、产业规模壮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逐步由补充能源转化为能源增量主体。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需提前规划退役期间的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水电开发仍有潜力,但水电待开发区域施工条件复杂、建造技术难度大,综合建设成本难以下降。水电技术未来发展需着力优化水电站规划、设计和建设,合理减少项目土建工程量,减轻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社会生活的影响。
风电发展迅速,但局部地区仍存在“弃风”问题。未来应进行风电场的高效开发利用,大幅增加风电比重。持续开发“三北”大型风电基地、东南沿海海上风电基地、东/中部地区分散式风电,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并增强竞争力,提高风电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占比。
光伏装机量增长迅猛、布局持续优化,仍局部存在“弃光”问题。未来应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重策略,集中建设新疆、青海、内蒙古、西藏等省份的大型太阳能基地,而东/中部地区以分布式为主。
生物质能利用形式多样,相应发电初具规模,但燃料成本偏高等问题较为明显。加强顶层设计并进行系统规划,将生物质能技术应用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任务紧密结合。
地热与海洋能资源丰富、潜力较大,但因开发难度大而发展缓慢。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利用,重点突破干热岩地热提取等技术;针对海洋能开发利用由单一能种向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转变的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波浪能、潮汐能的开发。
(三)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以保障油气供给安全
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将长期保持高位,安全供应面临挑战;陆海油气开发制约、进口通道单一、工程科技滞后于国际前沿、开发扶持政策不完善等现实制约因素突出。
天然气需求持续上升,需要关注“增储上产”。2021年,天然气探明储量为8.4×1012 m3,产量为2.076×1011 m3,而消费量已超3×1011 m3。天然气探明程度低,通过常规气老区稳产、新区建产才能保持产量稳定增长;非常规天然气则依赖页岩气、深层煤层气开发以支持规模效益上产。
着眼未来,加强油气勘探开发技术研发,构建开放灵活的油气安全保障体系。创新理论并深化认知,带动新领域拓展、战略接替区准备、重大区带与战略目标落实,支持油气勘探持续取得突破。合理增强国内油气的勘探开发力度,力争实现非常规油气的规模经济开发。继续开展战略储备库、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四)立足自主发展核电并以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
我国核电稳健发展,但发电量占比依然不高。2021年,我国商业运行核电机组为53台,装机容量为5.326×107 kW,居世界第三位;在建核电机组为16台,装机容量为1.75×107 kW,居世界第一位。相比主要核能利用国家,我国核电总装机容量并不低,但在全国发电总量中的占比仅为5%。
核电事业起步较晚,但具有后发优势。早期的核电技术及核心装备多为引进,目前以“华龙一号”“国和一号”为代表的第三代核电机组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国产化率超过85%,体现了最高核安全标准。核电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特殊材料、核测仪表、核安全级仪控设备、核安全级数字化控制系统等亟待攻克。
先进核能开发的重点是加强基础研究。第四代核电机组、可控核聚变的开发研究,涉及材料、工艺、测控等基础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相关基础研究需要大科学装置和平台。乏燃料后处理也是完善核燃料闭式循环的关键内容。
(五)发展氢能产业并尽快实现全产业链贯通与规模化应用
氢能是清洁能源和工业原料,绿氢在“双碳”过程中将起到重要作用。形成了包括“制‒储 ‒运‒加‒用”在内的氢能产业链,但产业布局缺乏统筹、各地规划趋同;资金、技术创新等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重复建设现象已有显现,膜电极、电堆及系统等方面的产能过剩。与此同时,氢能产业的部分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装备依赖进口,技术自主化率不高。
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氢能技术自主创新与产业化,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效果显现,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当前应用的氢气多由流程工业内部的高碳流程制取,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工作还未展开。大电流密度条件下制氢的电解槽能耗问题,氢气温和条件液态化规模储备、高密度存储、长距离/大规模运输、低成本快速加注技术等仍需突破;对于氢燃料电池相关的催化剂、碳纸、智能制造装备等,关键技术亟需提升。绿氢制备项目多处于研发示范阶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模化生产尚需时日。
(六)以电化学储能为重点实现规模化储能
储能规模化发展势头初显,但产业发展整体质量亟待提升。2021年,已投运的储能项目装机容量为4.61×107 kW,标志着从商业化初期转入了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但储能发展的长效机制、标准体系、技术成本等均需及时补充或完善。
近年来,抽水蓄能以外的新型储能技术发展迅速,尤其是电化学储能取得长足进步,但储能安全性问题未能缓解;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进入了商业化初期,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等技术逐步开展了规模化示范。改善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提高装置循环寿命,降低综合生产成本,开展本征安全与能源管理,在促进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高质量应用。
以实现能源强国为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要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量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基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立足国情,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关键环节。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这是国家总体要求。以煤为主体能源是基本国情,需要立足所处发展阶段,审慎研判国际形势,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强新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性,推进储能、氢能等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尽快建成能源强国,确保能源供应安全。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随着科技创新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的权重不断加大,只有从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才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抢占主动权。下一步,要以实现能源强国为目标,集中攻关突破能源领域主要短板技术装备,加快研究快速兴起的前瞻性、颠覆性技术以及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一批能源长板技术新优势。同时,进一步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引领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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